吃完夜宵大家散场,郑毅就骑着他那个破摩托带着金喜扬长而去了。这么冷的天,他真想让金喜坐自己的车回家,可初次见面,他没办法表现得这样热络。他得避嫌,更不能去主动关心她。
他喜欢她的审美。她唱的歌,她写的诗,包括后来郑恒大概转述的关于人
善恶、七宗罪和世界上第一个恶人的论战,让眼前的她多了一分宗教感。
如果镜子里的人是他和金喜――为什么就不能是他和金喜呢?为什么他总要给别人
角呢?为什么他只能眼看着自己的春梦,一次次被别人放在枕边呢?过去的人和事就让他过去吧。
在车库里他又刻意制造了遇见他们的机会,说了几句话。他哪是在意郑毅冷不冷,他希望郑毅
上冻成冰雕。他只扫见了金喜微抖的肩膀,只关心她是不是会冻坏了。
所以他干脆拉住郑恒不让他走,从他那里又
略地知
了大概情况,才猜到金喜是真的走投无路了,才会便宜了郑毅那个发情狗。
晚上他偷偷地听到金喜在台上演唱《加州旅馆》,听到入神。其中那句“ Mirrors on the ceiling the pink champagne on ice(天花板上装着镜子,倒映着加了冰块的粉色香槟)”让他突然想起,自己的那间卧室里,似乎少了一面这样的镜子。
从后视镜里看到郑毅揽着金喜的肩膀回家了,很难不让人生气他们回去后会
些什么。他的心里烧起一团火。
在金喜出现之前,他看郑毅还是
顺眼的。之所以突然那么厌烦,难
不是因为他恨郑毅德不
位吗?
路拾遗忍着对郑毅的厌恶,问他关于金喜的事,又不能太直接太涉及隐私,会让郑毅起疑。金喜好不容易阴差阳错出现在眼前,他不想她再次消失。
看着金喜坐在后座上翘起的小屁
,冷风
过的时候,裙摆一下下掀起来。尽
里面有紧
袜,还是把他的心掀乱了。郑毅这个狗,就没长心吗?
就说明――上帝都允许和祝福他和金喜在一起。
可惜金喜似乎怕他怕到不敢直视他,就算必须要面对面说话的时候,她的眼睛都是在看着不知名的方向,路拾遗
锐地察觉到这一点。
他明天就让助理找人给他的卧室天花板装镜子,金喜既然在这种情况下,都没有回
找那个大魔王,而是百转千回地出现在自己面前,郑毅才是那个介质。
她到底在怕什么?还有他和她之间那种莫名的胶着感又是怎么回事?即使两人表面上谁也没看谁,谁也没和谁说话,那种感觉一直都在
周
窜。路拾遗和他人相
时,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感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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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说从前的自己对金喜的感觉只是水中望月,空有幻想没有实质,那么当月亮从水面升起又与他撞了个满怀,他再不赶紧抓住她,简直就连郑毅都不如了。
路拾遗只能一路上不远不近地尾随着那辆摩托车,他知
郑毅的家跟自己的其中一个房子在同一个小区。平时他不住这儿,但从今天开始,他就正式换住所了。
只有足够痛苦的人才会产生宗教感,那是一种他极少遇见的特质,他的生活圈子里几乎没有这样的人。金喜在他心里的印记又深了一圈。
就像…不把她扯到自己怀里用力亲吻,那种戳人肺腑的钝痛就无法消失。